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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公开

关于北京航天总医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9-25 13:29:15

一、项目概况:

1.项目名称:北京航天总医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

2.服务内容:我院危险废物进行转移、收集、处置,具体危废内容如下:

NO.废物名称类别代码包装方式最高限报价
(元/吨)
1实验室废液 HW49  900-047-49桶装 
2废化学试剂HW49  900-047-49玻璃瓶 
3废试剂空瓶与实验室沾染物HW49  900-041-49箱装 
4废药品HW02900-002-03箱装 
5废污泥HW49900-046-49箱装 
6废灯管HW29900-023-29箱装 
7分拣服务费  每吨 
8运输费  每车次

二、合格的供应商要求:

(1)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、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单位。

(2)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涵盖本项目处置、收集危废类别,且在有效期内(如换证期须提供换证证明文件)。

(3)供应商需具备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》。如未取得资质,投标人可委托第三方取得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》的公司运输,但须提供以下材料:与第三方公司开展运输合作的合同复印件;委托的第三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、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》。

(4)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,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失信被执行人。

(5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,不允许分包和转包。

三、技术服务要求:

1.对我院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清运,并出具相关危废联单等环保手续。

2.我院提出清运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工作。

3.填报危废年报、固废系统申报等。

4.本项目交货地点:北京航天总医院指定地点

四、响应方文件组成:

1.危险废物处置费用报价单;

2.企业执照、行业资质等相关资质复印件(有效期内);

3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、身份证复印件;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身份证均要求正反面);

4.类似服务合同复印件;

5.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。

    ※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※

五、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此项目:

1.列入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(黑名单)不得参与本项目;

2.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。

六、递交遴选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、方式

1.接收时间:2023年9月28日9:00

2.接收地点:北京航天总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307室;

3.遴选响应方式: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,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甲方将不予受理。

七、联系人:程梦       联系电话:18910347785

2023年9月25日